| 男友說,他看過我這裡的日記後,認為我是一個感性的人,跟從前的他很相似。
我承認很多年前的自己確實非常感性,當時的我性格簡直就像是一個詩人,是屬於比較幽怨那一類,現在回想那只不過是我十多歲時候的少女情懷罷了,那個年紀思想比現在還要狹窄,看的書又比現在的膚淺,像這樣的我又懂什麼人生?
兩年前開始接觸比自己年紀小的人,從他們的日記、他們在MSN的話語看到他們感性的一面:有些人戀愛了,甜蜜中的他/她喜歡貼上一些能夠代表他們心情的流行曲歌詞,又或是向公眾公開表達「我愛你」之類的說話,希望有很多人能夠看得見他們對情人的愛;相反,失戀的他們同樣會貼上歌詞,只是內容都很慘情,然後再在不同的位置,例如Facebook、MSN等加上他們自己的一些很慘情的字句。
從前的我不是曾經做過同樣的事情嗎?那時候從來沒有想到向公眾展示這些說話有何意義,只是想說就說了。然後不知從哪天開始,我習慣了相戀,明白到每天愛情的高低起伏也是截然不同,甚至有時候我以為自己的愛情變得很糟,那其實只是我自己的心情很糟罷了。要是把每一刻的情感都搬上網路,那確實是有點小題大造了,不關心你又比較理性的人看到了也許會覺得你人很煩,關心你的人以為你真的因為遇上了什麼天大的事而很不開心,很有心地投放他們的時間和精神去關心你,誰不知事實只是你自己在鬧情緒,那豈不是麻煩了人家?
我已經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幽怨化地搬上網路來,我選擇在自己的網誌寫自己的心情,那是因為我喜歡寫作,我希望能夠在這裡定時寫一些散文來表達我對各種事物的看法,有時候用作抒發自己,這是我表達自己情感的一種方法。在自己網誌發言有個好處,那就是這裡是我的天地,我喜歡說什麼也可以,別人喜歡看的話可以進來看,他們不喜歡看的話不進來看就可以了,我不想在facebook、MSN等公眾地方打一些東西間接強迫他們看,要所有看到的人都替我高興、說一些話來安慰我,又或者是同情我,我不喜歡這樣。
也許因為這裡我用散文來表達自己,所以有人說我很感性,假如有人真正了解我的話,你不難發現,我從前的感性都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。
一些比較個人的情感,我喜歡寫在日記本裡。
因為懶惰的關係,就連日記本現在都很少寫了。每天的快樂與哀傷,很快也會隨著時間變成過去。有一天當你回想過去,你發現當時所有的失落和悲傷你都忘了,只剩下一段又一段零碎美好的片段,那些剩下來的回憶,都是人生裡頭最美好的回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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